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文件
萧教〔2013〕32号
关于2013年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直属学校(单位)、高中、镇(街道)中心(辅导)学校、初中、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为更好地贯彻《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段招生管理,保障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规范招生行为,公正、公开、有序地做好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现对2013年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为受完6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第一类:城区(即城厢、北干、新塘、蜀山四街道)有户籍的新生。
第二类:非城区户籍,但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且本人或父母一方在城区拥有独立产权房的新生。产权房要求:①《房产证》办
理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之前;②房产性质为住宅或商住。
第三类:非城区户籍,但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实际居住满一年、凭社区确认的房产租赁证明),且父母一方在城区工作满一年(凭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社保凭证、非萧山区和非杭州六城区户籍的其父母一方还须出具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新生。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类别 |
学段 |
时间 |
地点 |
所需证件 |
第
一
类 |
小学 |
6月1日
(周六) |
汇宇小学 |
1.《户口簿》原件;
2.《房产证》原件(无房户须持房管所提供的无房证明和所在社区确认的《房产租赁证明》原件);
3.《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 |
初中 |
5月18日
(周六) |
现就读小学 |
1.《户口簿》原件;
2.《房产证》原件(无房户须持房管所提供的无房证明和所在社区确认的《房产租赁证明》原件); |
汇宇小学 |
部分不在城区小学就读、现要求返回城区初中就读的新生,除上述证件外,还须持有《学生基本信息情况表》(省内就读,加盖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章;省外就读的则提供六年级就读证明); |
第
二
类 |
小学
初中 |
6月2日
(周日) |
汇宇小学 |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小学《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及首页复印件;初中须持有《学生基本信息情况表》(省内就读,加盖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章;省外就读的则提供六年级就读证明); |
第
三
类 |
小学
初中 |
6月22日
(周六) |
汇宇小学 |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所在社区确认的《房产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或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非萧山区和非杭州六城区户籍的);
6. 小学持《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及首页复印件,若幼儿园在城区就读的提供幼儿园就读证明;初中须持《学生基本信息情况表》(省内就读,加盖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章;省外就读的则提供六年级就读证明)。 |
招生咨询电话 |
小学:82736673,82736672,82629129
初中:82713205,82720534,82659997 |
招生投诉电话 |
82626313 82636397 |
备注:小学第一类新生中,属城厢、北干、新塘、蜀山四街道部分转制社区、行政村户籍的新生,由社区(村)负责集中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区划分原则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或父母工作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以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安排学校就读;学区划分时根据学校现有布局规模,既考虑到相对就近,又兼顾学校班额均衡;学区划分范围(详见附件1)保持基本稳定,每年度作适当微调。
四、具体招生操作办法
1.在规定班额内依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新生。
2.当报名人数超过规定班额时,根据新生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招收:
第一类:
(1)户籍与产权房一致的,直接划入产权房学区学校;
(2)户籍与产权房不一致的,优先划入产权房就近学区学校;
(3)城区户籍,城区无产权房的,划入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
第二类:
在规定班额有余时,可招收本学区有产权房的学生;超过班额时,按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第三类:
第一、第二类招收后还有余额时,可按照公平、公开原则招收生活基础在本学区的学生。未被录取的学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高桥金帆实验学校(详见附件2)或其他民办学校报名就读。
五、有关要求
1.学校应在报名前在所辖社区内张贴招生公告;
2.新生报到前,各学校须公布新生录取名单;
3.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及符合有关招生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就学按照《杭州市萧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来萧务工人员子女在萧就学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非起始年级转学须参照新生招收条件,在规定班额内,双方学校同意,并经教育局审批后方可转学。
附件:1.2013年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学区划分范围
2.高桥金帆实验学校招生简章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13年4月24日
抄送:萧山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区委宣传部、区纪委监察
局、区人事局、区信访局,城厢、北干、新塘、蜀山街道办事处,
区办事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区有关领导。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4月24日印发